社團法人台南律師公會第34屆第17次理監事聯席會議紀錄

時間:111年3月17日(星期四)晚上6時30分

地點:本會會館

出席:林仲豪、蔡雪苓、林金宗、黃俊諺、伍安泰、陳寶華、王盛鐸、陳琪苗、林泓帆、李政儒、李汶宜、蔡宜均、陳佩琪、陳廷瑋、曾怡靜、鄭植元、林媗琪、吳玉英。

列席:趙培皓、謝育錚、何宥昀。

主席:林理事長 仲豪  記錄:何宥昀律師

壹、報告出席人數:應到20人,實到18人。

貳、主席宣布開會

參、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肆、確認上次會議紀錄【參見台南律師通訊第319期】

伍、第16次會議決議執行報告

一、案由:111年1月份加入本會為一般會員謝明澂、江宗翰律師等2名律師新會員入會同意追認案。

執行報告:同意入會,並於111年3月1日核發會員證。

二、案由:A財務管理顧問有限公司舉發本會一般會員B律師違反律師倫理規範案。

執行報告:於111年3月8日南律豪字第11100073號函覆。

三、案由:民眾C君投訴本會一般會員D律師案。

執行報告:於111年3月8日南律豪字第11100074號函覆。

四、案由:民眾E君投訴本會一般會員F律師案。

執行報告:於111年3月8日南律豪字第11100075號函覆。

五、案由:民眾G君就同一投訴案件再投訴H律師案。

執行報告:於111年3月8日南律豪字第11100076號函覆。

六、案由:民眾K君檢舉本會一般會員L律師案。

執行報告:於111年3月8日南律豪字第11100077號函覆。

七、案由:M律師事務所再檢舉本會一般會員N律師及P律師案。

執行報告:於111年3月8日南律豪字第11100078號函覆。

八、案由:本會會館租賃續租案。

執行報告:於111年3月11日確認修改後之合約內容無誤,預計3月底前正式用印完成續租簽約。

九、案由:臺南市政府工務局為籌組「臺南市現有巷道評議小組(非都市計畫地區分組)」請公會推薦2名以上人選案。

執行報告:於111年2月25日MAIL回覆市府推薦吳玉英律師跟蔡宜均律師。

陸、報告事項:

一、主席報告:

(一)111年3月4日本人與常務理事林金宗律師、伍安泰律師,理事陳寶華律師、王盛鐸律師、蔡宜均律師,監事鄭嘉慧律師、秘書長謝育錚律師一同前往拜會台南高分院新任院長黃瑞華法官,感謝黃院長去年12月17日交接後,在111年1月3日就來本會會館拜訪,在上任後不久,就開放台南高分院電梯管制,讓律師及民眾可以搭乘電梯上二樓,本會當日準備刻有「儒雅勤勞」紀念牌給黃院長,與會人員相談甚歡。

(二)111年3月5日下午,感謝實務研究委員會主委理事葉進祥律師規劃「新進律師座談會」,讓新進律師更瞭解本會運作及社團活動,也謝謝葉張基律師、監事鄭植元律師、理事李汶宜律師分享經驗。

(三)111年3月6日晚上本人代表本會參加社團法人大臺南中醫師公會第三屆第三次會員大會與餐敘,恭喜大臺南中醫師公會大會順利成功圓滿。

(四)111年3月11日晚間本人代表本會參加台北律師公會新舊任理事長交接餐宴,恭賀尤伯祥理事長功成身退,也祝賀范瑞華理事長就任。

(五)111年3月12日上午9點半本人以全律會當然理事身分代表本會參加全律會第14次理事、監事聯席會議,該次會議討論事項第二、三案分別為「律師倫理規範修正草案」、「律師業務推展規範修正草案」,均是為解決近年律師執業實際上面臨的困難所作的修正,該次會議雖未能全部討論通過,但與會的全律會理事監事均有共識,希望能夠盡早通過,讓111年4月16日召開全律會第3次會員代表大會時,能討論通過修正草案。所以全律會已經安排在111年3月22日晚間加開理事、監事聯席會議。

(六)111年3月13日上午9時,本人以線上會議方式參加由全律會、高雄律師公會主辦111年度信託律師專業課程培訓班(南區場)始業式,該課程緊湊紮實。

二、監事會報告:2月份帳務沒有問題。

三、各委員會報告:

(一)平民法律服務中心(林金宗常務理事報告)

平民法律服務中心本月財務報告收支相符。

(二)法律教育宣導委員會(陳佩琪理事報告)

教育局預計與本會於5-6月進行本市國中、國小法治教育講座,請秘書處協助建立律師名單,以便後續講座安排。

(三)司法改革委員會(陳琪苗理事報告)

司法人員線上即時評鑑系統於111年4月1日正式上線啟用,將發函予本會會員(一般及特別會員)及跨區執業之律師,將於本會網站上宣導,且於法院之律師休息室張貼宣傳海報,海報上並列有QRCODE以利律師掃描後可直接上線操作使用。

(四)文康福利委員會(李政儒理事報告)

1.111年4月9日台南區六師公會共同舉辦「單身聯誼活動」,請會員多多參與。

2.111年5月15日本會登山社舉辦「雲林草嶺萬年峽谷之旅」,目前報名人數十分踴躍,活動當日將於下午五點前回到台南,請會員報名參與。

3.111年7月19日晚上本會舉辦觀看「味全龍-統一獅」臺南棒球場主場活動,因該主場活動有最低人數限制,目前尚未達標,請會員可與親友共同參加。

(五)秘書處(謝育錚秘書長報告)

1.111年2月份退會之會員共計6人。

特別會員:陳適庸律師逝世、黃俊嘉律師、陳秉宏律師、吳龍建律師、黃郁雯律師(以上5人月費已繳清);王中平律師(會費繳至109年3月)。

2.截至111年2月底會員總數981人(一般會員430人、特別會員551人)。

3.截至111年2月底止跨區執業人數1378人(2月跨區58人、停跨32人)。

可至本會官網查看每月最新會員人數結構表。

4.3月1日召開111年第3次秘書處會議。

5.代會館籌備小組報告:經不動產仲介公司及會員提供相關標的,經會館籌備小組討論篩選後,分別於111年3月2日、3月4日、3月7日、3月10日針對下列標的物再次進行現場評估:

(1)台南市安平區國泰文府硯1+2店面。

(2)台南市安平區大隆風範10電梯別墅。

柒、討論事項:

一、案由:111年2月份加入本會為一般會員蔡長勛律師、陳亮賢律師、張瓊云律師等3名律師入會,請追認。

決議:照案通過。

二、案由:本會111年2月份財務收支報告表審核案,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

三、案由:本會今年度高中生法律營是否如期舉行案,請討論。

決議:同意辦理,授權本會法律教育宣導委員會於年度預算內舉辦。

四、案由:本會團體意外險到期更換新約案,請討論。

決議:由新光人壽承保。

五、案由:本會會館購置案,請討論。

決議:本會理監事會已決議購買會館之次序及金額範圍,詳細資訊於購買會館完成後另行公告,以利於會館購置小組與賣方磋商。

捌、臨時動議:無。

玖、自由發言:無。

拾、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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